文件名稱 | 公開招聘制度 | 文件編號 | GZZD-RSC-006 |
制定目的 | 為了規范公開招聘流程,建立公平公正的招聘制度 | 制定部門 | 人事處 |
制定依據 |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蘇辦發〔2020〕9號 《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寧政辦發(2008)103號、《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 | 制定日期 | 2012.11 |
修訂依據 | 根據三級醫院創建標準更新制度 | 修訂日期 | 2020.10 | |
修訂依據 | 《關于貫徹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政策的通知》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 | 修訂日期 | 2022.11 | |
適用范圍 | 全院職工 | |
公開招聘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提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建設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蘇辦發〔2020〕9號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招聘工作應當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資格條件,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聘)的方式按程序進行,擇優錄用。
第二章 職責分工與程序
第三條 公開招聘工作由人事處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和醫院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應當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采取多種形式,嚴格按照招聘程序進行。
第四條 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
1.編制招聘計劃:各科室根據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實際工作需求,經科室人員充分討論后制定本科室年度招聘計劃報人事處,由人事處報醫院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小組及院黨委會討論后確定醫院年度招聘計劃,醫院年度招聘計劃報主管部門備案。
2.發布招聘公告:根據醫院年度招聘計劃,通過政府人事網站以及其它媒體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公告內容包括:
(1)招聘單位和崗位名稱;
(2)招聘人數和所需資格條件;
(3)報名時間、地點和所需的證件及有關材料;
(4)考試科目、方法和日期;
(5)需要說明的其它事項。
3.報名與資格審核:招聘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各科協助完成。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4.考核方案制定與實施:根據招聘崗位考試科目、專業特點及需求,制定具體考核方案并實施,采取多種考核方法,如筆試、面試、技能操作考核、考察等。
5.體檢:人事處負責組織落實對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擬聘用人員體檢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額,根據招聘公告的規定,可以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或者另行組織招聘。如確需采用其他體檢標準,或者需體能、心理等測試的,應當在公開招聘公告中載明。
6.公示:考核結果及擬聘用人員名單經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在相應網站或媒體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7.聘用:經公示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人事處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合同簽訂及聘用手續。
備注:根據國衛辦科教發[2021]18號文件要求,面相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兩個同等對待”落實到資格審查、考試考察、聘用、派遣、落戶等各個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