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寧區部分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衛技人員的筆試工作已結束,根據《南京市江寧區部分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衛技人員公告》(江寧事招公告(R)7號)(以下簡稱《公告》),筆試合格線為卷面成績的60%。現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崗位實際招聘人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詳見附件),現將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通知公布如下:
一、資格復審通知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12月22日
工作時間為上午08:30-11:00 ,下午14:00-16:30。
資格復審地點:南京市江寧醫院湖山路院區教研保障樓(3號樓)4樓閱覽室。
應聘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內按通知要求帶齊復審所需材料參加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明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
(3)國(境)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2、學歷(學位)證明
按要求提供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此學歷認證材料請考生在學信網上查詢并打印),歸國留學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專業技術資格證明
根據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提供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其他證明
(1)崗位信息表其他資格條件欄內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須提供由學校(院)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原件;
(2)崗位信息表其他資格條件欄內有專業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專業工作經歷證明(能反映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的單位崗位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考察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崗位信息表其他資格條件欄內有其他方面資格條件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明原件和材料。
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如提供的證書和材料不齊、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衛生行業資格準入的,取消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并在報考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
三、公布日期為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20日,如對公布內容有異議,請于公布期內與南京市江寧醫院人事處聯系,電話:025-52087071。聯系人:南老師、丁老師。
附件:南京市江寧區部分事業單位2023年公開招聘第二批衛技人員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名單
南京市江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南京市江寧醫院
2023年12月16日